眾議苑
  □柳絮(中大教師)
  報載,廣州市首個棄嬰島受“熱捧”:自1月28日投入使用第一夜就收留一名棄嬰,截至2月7日,十天內已收到棄嬰33名。與當初擬設立棄嬰島而引發爭議一樣,棄嬰島受“熱捧”的新聞再次引發輿論關註和爭議。一方面,因為有了棄嬰島的庇護,棄嬰相對而言得到了較好的照顧,這說明棄嬰島的設置真正發揮了作用;而另一方面,10天接收33名棄嬰,這數據用觸目驚心來形容恐也不為過,這算不算坐實了“設立棄嬰島會鼓勵棄嬰行為”的猜測呢?善良的人們真是左右為難。
  對於上述糾結,筆者以為:有了棄嬰島後,棄嬰較之前可能被遺棄街頭或廁所等處的命運有了明顯改善,這是眼見為實的,為棄嬰設立棄嬰島體現出政府和社會盡到了一定的責任,也能讓不少善良的人心裡略感安慰。正如不少人所提到的,“我們改變不了遺棄這一非法行為,但能改變遺棄的結果”。明白這些,就有足夠的理由支持設立棄嬰島。
  至於設立棄嬰島會不會鼓勵棄嬰行為,則是當下仍難坐實的指控,它需要在更長一段時間內做進一步的數據觀察和統計,比較同時期城市的棄嬰總量是否增加了,而不能僅看棄嬰島一處的統計數據。至少據早前媒體報道,在全國最早設立棄嬰島的石家莊,設立棄嬰島當年並沒有使棄嬰較過去兩年有所增加,而且棄嬰的存活率比之前提高了20%。
  雖說法律規定遺棄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,情節惡劣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,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現實情況下,追究棄嬰者的法律責任很難,很多時候難以立案抓人,既如此,譴責、懲罰棄嬰者與保障棄嬰基本的生命權就成了並行不悖的兩件事,特別是對於後者,政府與社會仍有相當大的作為空間。
  尤其需要提醒註意的一點是,被遺棄的這33個孩子都患有不同種類、不同程度的疾病———這或許足以說明,在社會保障不健全的情況下,一個病兒足以拖累一個家庭至一貧如洗境地的恐懼,是促使那些棄嬰父母下此狠心的重要因素。這當然不是為棄嬰者的遺棄行為開脫,而是認清這樣的社會背景,然後在此基礎上探討遺棄行為,才不至於凌虛蹈空。從棄嬰島接受棄嬰的情況,相關部門或可倒推制定出一些如何改善病患兒童的社會保障措施,畢竟,接受棄嬰只是治標,若能通過改善社會保障而讓病患兒童在父母身邊長大,或是治本。  (原標題:棄嬰島受“熱捧”,尷尬的是社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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