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冠南實習生/李妍 通訊員/楊曉梅 陳曉紅 楊凡)昨日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“12368”服務平臺覆蓋全市法院開通儀式。此前,這一別稱“法院110”的人工熱線,已經在廣州中院運營了8個月時間。今後,廣州地區所有訴訟案件當事人,都可以通過撥打“12368”熱線電話、兩級法院官方網站、短信平臺等方式,進行信息咨詢、聯繫辦案法官等。
  全市法院訴訟當事人可共享平臺服務
  去年7月22日,廣州市中院開通“12368”訴訟信息服務平臺,實現法院與當事人信息互動,併在全國法院系統率先啟用“一對一”人工服務,做到案件重要節點信息“主動告知”,當事人“有問必復”,為群眾及時瞭解案件辦理進展、辦理流程等情況提供了新渠道。據12368訴訟服務平臺運行情況調查報告顯示,平臺運作8個月來,廣州中院出現了“三少”的變化:當事人打給業務庭的咨詢電話明顯減少;前往立案窗口咨詢的當事人減少1/3以上;對法官不接電話等方面的投訴大為減少。
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劉年夫介紹,自12368訴訟信息服務平臺上線運行以來,共處理當事人反映的信息21700多條。去年,全市法院一線法官人均結案數提高1.73個百分點,結案均衡度同比提高11.02個百分點,信訪投訴率同比下降2.95個百分點。中央改革辦調研組日前還專程前來就該平臺運作進行了專項調研。
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彭北平說,“廣州中院去年辦結案件35438件,全市12個基層法院辦結案件172049件,基層法院當事人更多,查詢咨詢的需求必定更大。因此,我們產生了把12368平臺拓展到全市法院的想法,讓全市法院訴訟當事人都能共享該平臺的服務。”
  8個工作日未復院長督辦
  據悉,為了應對平臺拓展查詢量必定相應大幅增長的情況,服務平臺工作人員由原來的7個增加到12個。彭北平說:“之所以不在各個區設立接線員,而由中院平臺統一負責訴訟服務工作,一是可以節省司法資源,二是為了規範全市法院案件的查詢、回覆工作。”他表示,為了保證平臺繼續高效運行,廣州中院重新修訂了《訴訟信息服務工作管理規定(試行)》,明確了各基層法院對訴訟信息的處理流程和管理權限,並賦予基層法院院領導、部門領導具有相應的信息查閱、督辦權限。
  按照新規定,查詢信息須由承辦人在2個工作日內回覆當事人,超期未回覆的,系統將自動轉入基層法院部門領導、院領導層層督辦,基層法院在8個工作日內尚未回覆的,平臺將自動轉交市中院院長督辦。平臺運行情況被列為對單位和個人考核的重要指標。  (原標題:在穗找法官 可打12368熱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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