鑒於許多專職秘書出身的高級官員卷入腐敗案件,中國多地出台規定,不再為官員配備專職秘書,試圖切斷官員和秘書之間根深蒂固的個人關係和利益關聯。這一嘗試的前景不容樂觀,因為它挑戰了一種在中國根深蒂固的政治傳統。    
  在許多揭發出來的案件中,專職秘書常常淪為腐敗官員從事非法活動的代理人。他們也因為分享這些非法活動的收益,成為分肥者。由於秘書既是幕僚,又是官員,並且可以在兩種身份之間自由切換,將前秘書安排在實權部門,就順理成章地成了一種政治投資。一位高級官員在不同時期會和多位秘書合作。如此一來,腐敗官員的級別越高,圍繞在他周圍的權力和分肥網絡就越大。政治學家認為,這種體制非常容易導致公共權力的私人化。
  權力私人化的表徵之一,是人們習慣性地把專職秘書稱作“誰誰誰的人”。從理論上說,秘書並不是誰的人。秘書是一個機構,以及其中的一系列崗位。在行政機構中,秘書與官員分工合作,輔助官員管理日常行政事務。在任何意義上,秘書都不是官員的幕僚或代理人。
  在西方國家,政務官由選舉產生,有任期限制,任期結束後,如果不能通過選舉連任,就自動成為平民。公務員則從考試中選拔,其職位不受選舉周期左右。公務員要和不同的政務官合作,後者往往有黨派色彩,反過來要求公務員在黨派政治中保持中立。大多數西方國家都對公務員參加政治活動設置了嚴格的限制,以保證其中立性,進而保證行政機構制定和執行政策時的連續性和一貫性。
  西方國家的政務官往往有自己的私人班底,由某些領域的專家擔任顧問。這些幕僚由政務官本人付薪,對政務官私人負責,與政務官的選情共進退。這些私人顧問並不掌握國家權力,因此也不可能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。他們對權力的影響只能通過政務官來實施。
  公務員通過考試選拔,並保持政治中立,政務官由選舉產生,有任期限制,其私人幕僚不能染指國家權力———這種制度安排在公務員和政務官之間建立了區隔,在私人班底和國家權力之間建立區隔,從而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公共權力私人化。這種制度安排應能給中國的反腐敗運動帶來若干啟示。(作者系資深媒體人)
  言論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
(原標題:夏佑至專欄:秘書是誰的人?)
(編輯:SN0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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